武汉晴川学院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

作者: 时间:2019-05-24 点击数:

武汉晴川学院

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文件

武汉晴川创字[2019]3 号

武汉晴川学院 关于举办第 五 届 “ 互联网+ + ”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

湖北省分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

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及《教育部关于

举办第五届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等有关

精神,结合我校具体实际,学校将于 2019 年 5 月至 6 月举办武汉

晴川学院第五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

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

二、活动目的与任务

以赛促学,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。激发学生的创造力,鼓励

我校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,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

干,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,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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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梦,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。 以本次大赛为契机,大

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会同人事处公开选聘一批、培养一批校内

兼职创新创业导师,聘用一批校外兼职创新创业导师。

以赛促教,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。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

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,逐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、教学方

法、教师能力、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,创办创新创业训练

营。以大赛为牵引,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

创业能力。

以赛促创,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。推动赛事成果转化,促进

“互联网+”新业态形成,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。以创新引领创业、

以创业带动就业,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

面。

本次大赛将举办“1+2”系列活动。“1”是主体赛事,包括

主赛道、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、国际赛道。“2”是 2 项同

期活动,包括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、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

展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

协办单位:教务处、校团委、人事处、会计学院、香港十二生肖开奖码、

传媒艺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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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成立第五届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

分赛校内选拔赛组织委员会。活动设组委会、组委会办公室。

(一)组委会。负责活动统筹与领导工作。

组委会主任:胡西伟

组委会副主任:张克华

成员:刘园园、杨旦、田文、刘泽政、孙建伟、王天见、岳

逸飞、赵锐、李勇、张黎、陈星星、漆良军。

(二)组委会办公室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大学

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,田文兼任办公室主任。负责赛事的组织协

调与实施等具体工作。

(三)各院应成立组织机构。负责本学院初赛的组织实施、

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。

四 、参赛项目要求

(一)主赛道

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

物联网、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

密结合,培育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;发挥互联网在

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,促进制造

业、农业、能源、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;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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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的作用,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,促进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交

通、金融、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。

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:

1.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,包括农林牧渔等;

2.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,包括先进制造、智能硬件、工业自动

化、生物医药、节能环保、新材料、军工等;

3.“互联网+”信息技术服务,包括人工智能技术、物联网技

术、网络空间安全技术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工具软件、社交网络、

媒体门户、企业服务、下一代通讯技术等;

4.“互联网+”文化创意服务,包括广播影视、设计服务、文

化艺术、旅游休闲、艺术品交易、广告会展、动漫娱乐、体育竞

技等;

5.“互联网+”社会服务,包括电子商务、消费生活、金融、

财经法务、房产家居、高效物流、教育培训、医疗健康、交通、

人力资源服务等。

6. “互联网+”公益创业,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。

参赛项目不只限于“互联网+”项目,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

参赛,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。

参赛项目须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无任何不良信息,项目立意

应弘扬正能量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;所涉及的发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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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;

抄袭、盗用、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

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
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,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

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、专利证书等;已完成工商登记

注册的创业项目,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

相关复印件、单位概况、法定代表人情况、股权结构等。参赛项

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、已获投资情况、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

明材料。已获投资(或收入)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,请在全

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。

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,每个团

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、不多于 6 人,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。

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

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。

(二)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

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、

贫困地区、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、实效性和可

持续性。

参赛项目须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无任何不良信息,项目立意

应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

人知识产权;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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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;抄袭、盗用、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

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

任。

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,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

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、专利证书等;已完成工商登记

注册的创业项目,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

相关复印件、单位概况、法定代表人情况、股权结构等。参赛项

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、已获投资情况、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

明材料。已获投资(或收入)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,请在全

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。

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,每个团队的

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、不多于6人,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。参赛

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得借

用他人项目参赛。

(三)国际赛道

参赛项目须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无任何不良信息;参赛项目

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;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

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;抄袭、盗用、提供虚假材

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

切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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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,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

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、专利证书等;已完成公司注册

的创业项目,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、法定代表人情况、股权结

构、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。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、

已获投资情况、带动就业情况、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已获投资(或收入)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,建议提供相应佐

证材料。

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允许跨院、跨校、跨国组建团

队,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2 人,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。参

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得

借用他人项目参赛。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。

鼓励各学院推荐本校海外校友、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。参

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,可以同时代

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,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。

五 、参赛组别和对象

(一)主赛道

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、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,

分为创意组、初创组、成长组、师生共创组。具体参赛条件如下:

创意组。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

服务模式,在 2019 年 5 月31 日(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)前尚未

完成工商登记注册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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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须为我校在校生(含研究生、

本专科生)。

2.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(科技

成果的完成人、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)。

初创组 。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(2016 年3月 1 日

后注册),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,并符合以下

条件:

1.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,须我校在校生(含研

究生、本专科生),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4 年之后毕业

的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

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2.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

少于 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
3.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,允许将拥

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

股权不得少于 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%)。

成长组 。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(2016 年3月 1 日

前注册);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(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),

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(含 2 轮次),并符合以下条

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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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,须为我校在校生(含研究

生、本专科生),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4年之后毕业的

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

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2.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

少于 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
3.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,允许将拥

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

股权不得少于 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%)。

师生共创组。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

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1.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,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

(2014 年 3 月1日后注册),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。企业法

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2.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(含研究生、本专科生),或

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

不含在职生)。

3.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(2019年 3 月 1 日前

正式入职)。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

51%,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%。

(二)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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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大赛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“青年

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的项目。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,分为公益组、

商业组。

公益组。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,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

较好的创意、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,并符合以下条

件:

1.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,注册或未

注册成立公益机构(或社会组织)的项目均可参赛。

2.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,须为我校在校生(含研

究生、本专科生),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4 年之后毕业

的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

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3.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,若符合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

要求,可以参加该组。

商业组。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

的痛点问题、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,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

值的融合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1.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,须为我校在校生(含研

究生、本专科生),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4 年之后毕业

的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

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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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。已完成工商登记

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%,

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/3。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,学

生须为法人代表。

3.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,不能报名参加“青

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。

(三)国际赛道

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

外普通高等学校(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

)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

毕业生(2014 年之后毕业),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。根据

项目性质和类别,分为商业企业组、社会企业组、命题组。参赛

条件如下:

商业企业组。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、技术、产品、商业

模式等,有明确的创业计划,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

项目均可参赛。已注册公司的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

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,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

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社会企业组 。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,形成正向、

良性、可持续运行模式,服务于乡村振兴、社区发展、弱势群体、

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,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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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。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、可测量的。社会企业组项

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,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

企业发展;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。

已注册公司的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

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/3,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

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命题组。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、政府机构、公益机构等就

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。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、

团队、企业均可参赛,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

或公司,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。

鼓励师生共创项目,即可由在校教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

共同组队参赛,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,允许

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

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%,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%。

六 、比赛规则及主要环节

(一)名额分配及比例

各学院推荐有效项目数不低于学院本专科生学生总人数的

1%,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 1。 结合我校实际,各学院要尽量提高

主赛道初创组、成长组、师生共创组以及 “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”

赛道 公益组 参赛的作品数量和质量。

(二)报名、材料提交及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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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参赛团队通过登录“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” (cy.ncss.cn)

或微信公众号(名称为“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”或“中国‘互

联网+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”)任一方式进行线上报名,目前报

名系统已开放。

2、学院同时将相关项目材料汇总打包后提交,打包文件命名

为:XX学院“互联网+”大赛作品,提交的材料包含: 《XX 学院

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(附件 2)》、《武

汉晴川学院第五届 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(附件 3)》,

于 5 月15 日(周三)上午 12:00 之前,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

指定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,并将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

后交至教三 104办公室,联系人:田文,联系电话:027-87934614

13808610827。本届大赛 QQ 群为:526056706,请各学院负责大赛

的工作人员及参赛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加入该群,便于赛事工作沟

通和交流。 大赛常见问题和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4 4 、附件 5 5 。

(三)比赛流程安排

比赛采取学院初赛、校级预赛和校级决赛三轮赛制。

第一轮:学院初赛

时间:2019 年 4 月下旬至 5 月中旬。

各学院在学院内积极组织竞赛,并根据竞赛结果和名额分配

比例,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赛。

第二轮:校级预赛(拟定前 5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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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 年 5 月中旬至 5 月下旬

赛事组委会依据评审规则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资

格审查合格的作品参加线上评审,线上专家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

行评审打分,比赛取专家评审打分排名前 50 名,排名第 1-30 名

的作品参加校级决赛,排名第31-50 名获优秀奖。

第三轮:校级决赛(拟定 30 进 8)

时间:2019 年 6 月初

取上一轮比赛前 30 名的作品参加决赛,比赛取一等奖 8 名,

二等奖 10 名,三等奖 12 名。一等奖团队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

教师。

校决赛包含两个环节组成:

1、PPT 项目展示环节。项目展示的形式,主要包括产品/服

务介绍、市场分析及定位、商业模式、营销策略、财务分析、风

险控制、团队介绍等,也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。PPT 展示时间为 6

分钟。

2、现场提问答辩环节。参赛者需针对评委(包括风险投资人)

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。现场提问答辩环节时间为 4 分钟。

本轮比赛评委组根据团队展示、答辩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综

合评分。本轮比赛的作品需提交参赛项目纸质材料及项目PPT 展

示电子文件,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。比赛场地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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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队展示期间按自愿原则可提供不超过 2 分钟展示视频(不计入

PPT 展示时间),视频格式不限,需保证画面流畅,声音清晰,

大小不超过 1G。

2019 年 6-8 月,学校将对遴选出拟参加省赛的项目进行重点

培育、建设和指导,组建创新创业训练营进行专项提高。

七、激励政策

1. 校内比赛项目奖励。比赛取一等奖 8 名,二等奖 10 名,

三等奖 12 名。一等奖团队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。组委会将

按照省赛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决赛的项目团队。

2. 组织单位。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,以学院为

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。将各单位组织和获奖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

核。

3. 参赛学生。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团队可优先推荐进驻武汉晴

川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,优先推荐给行业企业、创投风投机构,

帮助团队成长。三等奖及以上团队颁发奖杯、证书和奖品,给与

一定比例的创业扶持。

4. 教师。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、学生团队和先进工作者给

与表彰。

八、有关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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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赛事宣传,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

的良好氛围,赛后要积极做好赛事总结,并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。

2.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,推动赛事顺利进行,进

一步挖掘校友资源,进一步构建创新创业工作新格局。

3.各学院要注重项目的培育,即使是创意组,也要求要有较

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。参赛项目可与老师的科研项目结

合,与专业结合,形成与学科优势结合的合力。

4.各学院要加强协作,倡导跨学院组建参赛团队。在比赛实

践中注重创新创业导师团队的建设。

5.各学院要结合本次大赛,进一步摸清我校学生创业基本情

况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创业情况登记。

九 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,本次竞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

会。

武汉晴川学院

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

2019 年 4 月22 日

主题词: 第五届互联网+ 创新创业大赛 通知

主送:各二级学院

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 年 4 月 22 日印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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